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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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10-08 08:50 作者: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信息化是“提质增效、守正创新”的有效途径,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已难见到独立的封闭系统,一个信息化项目目标的达成除开发实施团队外,还取决于师生用户、相关部门、以及其它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等诸多因素;同时网络安全、信息系统关联着客观世界的人和物,信息时代全校每名师生、各个单位共同构成了“信息化工作命运共同体”。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确保项目建设规范、科学、合理有序实施,杜绝“鸡肋项目”,学校近期制定了《金陵科技学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办法》(金院字〔2021〕147号)。现将该管理办法的主要要求通知如下:

1、信息化项目实行“统一规划、扎口管理、统筹建设”模式。学校统一制定信息化工作规划;信息中心对信息化项目的申报、立项论证、验收等环节进行扎口管理;根据“统一标准、统筹建设”原则,信息中心负责数据标准规范和各公共支撑平台建设,经审批立项的各业务系统由申报单位按照学校信息化规范要求建设管理。

2、信息化项目原则上按年度申报,急需开展的重点项目可单独申报论证,具体项目申报要求将在“对内通知”中公布。相关单位、部门结合本部门需要报送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并填写《金陵科技学院信息化项目申报书》。信息中心进行汇总、论证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批准立项的项目申请单位负责对该项目进行需求调研、方案设计、招标建设、经费核算、运行维护、停用下线等全周期管理,并对项目的环境适配、建设质量、数据对接、投资效益和运维管理负责。信息化经费使用遵循“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管用分离、各负其责”原则,经费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并根据此办法下拨给项目建设单位使用。

未经申报论证的信息化项目,建设部门需做好项目的网络安全和数据保密工作,并独自承担相应责任;对其它系统数据的申请信息中心将不予支持,也不安排相关经费。

3、为认真落实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目标和要求,各单位、部门需明确一名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负责推进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并积极配合学校的相关信息化工作;各单位、部门需同时设置信息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部门网站和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及数据安全等工作。为便于工作开展,请分管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信息管理员于10月13日前加入QQ工作群“金科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群”(群号:421075868)。如有人员变动,请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备并更新在群人员。

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联系人:朱丽丽(18913806446)。

                                                                                                             信息中心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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